整个意见稿从仓库设计到人员管理等方面,都有详细规定,但最吸引每日粮油关注的则是对粮食在保管中的损耗标准的明确。具体规定如下:
中央储备的保管自然损耗定额为:储存半年以内的,不超过0.1%;储存半年以上一年以内的,不超过0.15%;储存一年以上的,累计不超过0.2%(不得按年叠加)。粮油储存年限通常以新粮收获起算,当季生产新粮入库后第二年即视为储存两年。
油料:储存半年以内的,不超过0.15%;储存半年以上一年以内的,不超过0.2%;储存一年以上的,不超过0.23%。
油脂:储存半年以内的,不超过0.08%;储存半年以上一年以内的,不超过0.1%;储存一年以上的,不超过0.12%。
匿名回答于2021-09-12 18:53:15
收交损耗依粮食收交之次数而定,每次之损耗率,最高不超过万分之五,但仓储在一月以上,或经过运输已报有仓储或运输损耗者,不得另行列报收交损耗。粮食运输损耗定额的计算公式为运输损耗定额=发运数量x运输损耗率定额。
粮食运输的定额损耗,即合理损耗,是指粮食从销售方的最后发粮点到采购方的最初收试点之间运输过程中,由于零星抛撒、扦样消耗、灰尘等细小杂质的消失等因素,产生的必然减量。
匿名回答于2022-07-19 02:47: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