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通常是:产品具有相同的名称(包括商品名)和相同的使用目的,但在不同的使用场合,如使用对象或使用条件等发生变化时,需要根据使用场合和条件的不同,依据产品的特定技术指标进行选择性使用,而这种特定的技术指标已经通过技术标准或文件进行了事先的约定;不同功用产品的规格即使表示的代号一样,但也无可比性。
3、规格若在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中得到体现时,生产厂商应遵照执行,如果没有,生产厂商也可以在自已的技术文件中进行规定。
匿名回答于2021-10-07 08:17: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