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朝建立后,秦始皇采纳丞相李斯建议,取消西周时期的分封制,国家管理上推行单一的郡县制,废诸侯,立郡县,分天下为三十六郡;其后南并五岭以南之南越地,置南海、桂林、象郡三郡,北取阴山以南地置九原郡,后陆续分出东海、恒山、济北、胶东、河内和衡山等郡。
匿名回答于2021-08-28 05:2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