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外国人居留许可:
9月28日以后,只有所持居留许可种类为“工作”、“私人事务”和 “团聚”,才能入境中国。“学习”类居留许可暂不在此列。
二、签证:
1、3月28日起,持外交(A)、公务(U)、礼遇(B)、乘务(C)签证入境不受影响。
2、如赴华从事必要的经贸、科技等活动(复产复工),或出于紧急人道主义需要,可向中国驻外使领馆申请赴华签证。持3月28日之后由中国驻外使领馆签发的一次入境签证(M、F、Q2、S2)、人才签证(R)的外国人可入境中国。
3、如所持“工作”、“私人事务”和 “团聚”居留许可于2020年3月28日后过期,持有人在来华事由不变的情况下,可凭过期居留许可和有关材料向中国驻外使领馆申办相应签证(Z、S1、Q1)入境。
4、暂不受理旅游、学习、过境类签证申请。
5、香港特区目前不允许非香港公民或永久居民从海外入境,暂不受理入港许可和香港签证申请。
三、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人员可入境中国。
四、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外国专家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工作证):不属于出入境管理部门颁发的居留许可,持这些证件不能入境中国。
五、APEC商务旅行卡:自3月28日起,外国人不可凭APEC商务旅行卡入境中国。
匿名回答于2021-06-07 07:1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