匿名回答于2022-08-15 07:26:18
2.开展市场信用分类监管,维护各类商品交易市场的经营秩序,负责暂扣和罚没物资的统一保管和处理工作,参与协调相关部门开展打击传销联合行动。
3.负责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受理对产(商)品质量、食品安全、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的投诉。
4.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市场中的垄断、企业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商标侵权、违法广告、无照经营、合同欺诈、违法直销和传销等经济违法案件。
匿名回答于2022-08-15 07:26:38
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指导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负责组织和指导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指导地方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组织查处重大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机构设置:组建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管理。市场监管实行分级管理,药品监管机构只设到省一级,药品经营销售等行为的监管,由市县市场监管部门统一承担。
匿名回答于2022-08-15 07:29:47
匿名回答于2022-08-15 07:34:11
匿名回答于2022-08-15 07:36:50
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负责宏观质量管理;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全国认证认可工作;
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国际交流与合作;管理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知识产权局;完成党中央、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任务。
匿名回答于2022-08-15 07:44: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