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属中学配备校长1人,副校长(含副书记等)3人,12个教学班以下的学校只配备副校士人1人。
乡镇街道中学配备校长1人,副校长1人,12个教学班以上的学校可增配副校长1人。
匿名回答于2021-07-04 08:15: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