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应该于变动开始30日内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到住房公积金管理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从办妥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开始计算20日内持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审核文件,到被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单位录用职工的,从录用当天算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办理缴存登记,拿上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审核文件,到被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单位如果与职工终止了劳动关系,单位应该从劳动关系终止日起30日内,到受被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集中封存或者转移手续。
职工有新单位接收的,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到新单位;
无新单位接收的,又符合集中封存条件的,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入集中封存户管理。
职工变动工作单位时,其名下的住房公积金本息由原单位在办理工资关系转移时,转入新调入单位名下的住房公积金户名。
职工因故脱离工作单位,中断工资关系时,其名下的住房公积金本息应封存在原单位名下的住房公积金户名内。
职工恢复工作时,如在原单位发工资的,继续在原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由原单位到开户银行为该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启封手续;
如变动单位,则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手续。
匿名回答于2022-06-28 22:3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