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凡中国体操队正式队员,在参加奥运会、世界锦标赛中获得团体前八名成绩:
1、第一名授予参加比赛运动员的100%;
2、第二名授予参加比赛运动员80%;
3、第三名授予参加比赛60%;
4、第四至八名,授予参加比赛运动员的30%;
(二)在奥运会、世界锦标赛和世界杯赛中获得个人全能前八名的运动员。
(三)在奥运会、世界锦标赛和世界杯赛中获得单项前八名,并在第一种比赛中,全能成绩达到运动健将标准的运动员。
匿名回答于2021-06-30 22:34: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