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0年7月,400名学员均完成学业毕业,经中共中央华北局组织部分配奔赴工作岗位。
1950年7月,新中国妇女职业学校更名为中华全国民主妇女联合会妇女干部学校,成为全国民主妇联培养妇女干部和妇女人才的基地。
1961年3月,根据中共中央1960年做出的精简机构的决定,全国妇联书记处决定停办妇女干部学校。
1978年9月,康克清在第四次全国妇女代表大会上提出恢复妇女干部学校,全国妇联党组成立恢复妇干校筹备组。
1979年3月,学校开学。
1987年8月,学校更名为中国妇女管理干部学院,开始面向全国社会各界招收女生,同时举办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
1991年6月,经北京市成人高等学校评估小组评估,学校顺利进入A级院校行列。
1993年1月,纪念宋庆龄诞辰一百周年暨中华女子学院奠基典礼举行,“中华女子学院工程”被列入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中国组委会的议事日程。
1995年8月,经国家教委批准,学校更名为“中华女子学院”,可作为成人高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成为一所成人高等教育与普通高等教育并存的学校。12月,学校由地安门迁址到朝阳区育慧东路1号。设有社会工作管理系、学前教育管理系、法律系、秘书系、经济管理系、外语系六个系。
2002年2月,经教育部批准,学校转制为普通本科院校,以实施本科教育为主,同时举办专科层次的高等职业教育。
2003年4月,经教育部专家组考察、审议,学校被批准为学士学位授予单位。
2005年11月,学校接受了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
2006年,学校顺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水平评估。
匿名回答于2021-04-12 08:51: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