匿名回答于2021-04-26 03:45:28
先秦,尤其是夏、商、西周奴隶制国家的政治制度主要具有以下特点:
神权政权结合
先秦历代统治者都用神权维护自己的统治,神职事务官属的设置,在先秦尤其是夏、商、西周的国家机构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夏朝设秩宗,商朝设卜、巫、史,西周设太史、太祝、太卜、太士等,他们既是神权的掌握者,又是国家的重要执政官,权位显赫。商朝对于国家的政务活动几乎是无事不卜。商王朝有一个庞大的贞人集团──“多卜”。西周王朝也把对鬼神的崇拜作为国家政务的头等大事。统治者列官分职祭祀天地鬼神的真正用意在于“教民事君”。
君主专制制度
在君主专制制度下,国家组织和家族宗法制度密切结合 特别是周朝建立后,为了在全国范围内巩固奴隶制的统治秩序和适应大规模封邦建国的政治需要,建立起比商朝更严密的宗法制度和以天子为塔尖的宝塔式的等级权力结构。“大宗维翰,小宗维城”,盘根错节,以宗族血缘关系为纽带,在全国形成一套完整的统治网。宗法制度的基本原则是嫡庶之制,其实质是协调统治阶级内部的权力关系,确保王位、爵位和财产权世代由贵族嫡长子继承,防止因继承秩序上的紊乱而削弱整个贵族阶级的统治力量。
为适应宗法制度的“家天下”、家国一体化,统治者不仅建立国家政务机关,而且建立了宫廷事务官属。先秦国家的宫廷事务官属多由王的亲信贵族担任,位处君侧,权倾内外。商朝的冢宰,西周的内宰,战国时的太宰、郎中令、宦者令等多位尊势隆,权力很大,对政务决策和一代政治具有很大影响。商周时期开始有内廷与外廷之分,开后来历代王朝内朝与外朝之分的先河,形成古代中国政治制度的一大特点。
中央政务机关
中央政务机关是国家机构的主干 据杜佑《通典》和马端临的《文献通考》记载,“夏后氏之制亦置六卿”。商朝政务机关设有食、货、祀、司徒、司空、司寇、宾、军 8个部门,即所谓“八政”。春秋战国时期,诸侯列国除仍保留西周的司徒、司马、司空、司寇 4大部门外,又新设了一些部门,如设廷尉以掌司法,卫尉以掌宫廷警卫,内史掌租税财政,少府掌宫廷财政,典客掌外交礼仪。这种政府体制对后来秦汉时期的“三公九卿”体制有着直接的影响。
“相”是中央政府机关的首脑
夏代六卿政务官属设司空以总百揆,为六卿之首。商汤举伊尹为相,仲虺为左相,“任以国政”;商后期的国王武丁,选拔奴隶出身的傅说,“举以为相,殷国大治”。西周设太宰为外廷百官之长,综理国家政务。春秋战国时期,自齐桓公命管仲为相,列国诸侯都先后设置了相、丞相或相国。先秦时期,相的职权很大。《荀子·王霸篇》说:“相者,论列百官之长,要百事之听,以饬朝廷臣下百吏之分,度其功劳,论其庆尝,岁终奉其成功,以效于君。”
“内服”官与“外服”官体制的建立
这是商周时期政治制度的又一个特点。在商朝,内服官主要指中央政府的百僚庶尹。外服官是商王派遣的统治被征服地区的地方官,既有商王的诸妻、诸子和功臣,也有臣服于商的少数民族首领。外服官控制和统治着被征服地区,后来逐渐发展成为诸侯国,从而开了周朝分封制的先河。作为商代国家地方长官的外服诸侯,对商朝中央承担一定义务,要防守边疆,随王出征,纳贡服役,朝觐,祭祀。在西周,被称为“内服”官的是指中央政府机关内的职官,“外服”官是指众多的分封诸侯(侯、甸、男)。外服官在一定时期一定程度上起着藩卫周王室的作用,具有地方行政长官的属性。但西周的诸侯封国无论在政治、经济和军事上都具有很大的独立性。在国家结构形式上,西周基本上是一个地方分权制的国家。
制度在礼
礼是先秦国家一切制度的依据,据礼以设制度,“天下国家可得而正也”。礼的内容极为广泛,包括国家的一切典章制度,以至社会生活中的婚丧礼仪、宴享朝聘之类。大凡关于政治、经济、军事、行政、法律、社会、宗教、教育、伦理、习俗等,成文的或不成文的国家典章,行为规范,以及吉、凶、军、宾、嘉五类礼仪制度,周人都名之曰“礼”。周礼使君臣有位,尊卑有等,贵贱有别,长幼有序,形成了严格的法律化与制度化的等级。礼、乐、刑、政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国家上层建筑整体,其运行与制约关系的变化,无不牵动着整个国家机器的运转,关系着国家的治乱兴亡,对后来封建时代政治制度的演变亦有深远影响。
匿名回答于2021-05-02 04:55:35
匿名回答于2021-09-26 03:13: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