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共产”制度 柏拉图认为,国家一切灾难的主要祸根是私有制和私有观念之存在,它使人民意见分歧,使奴隶主阶级内部“党争”频繁,这不符合“正义公道”社会的要求。在他看来,一个社会是否合乎正义与公道,衡量标准之一,就是看它对贫富悬殊是否过大。他提出的解决办法是,在第一等级和第二等级中实行“共产制”:即除开必需的生活用品外,任何人不许拥有私人财产;任何人不得拥有私人的,不得让别人进入的住所或储藏间。
2、社会阶级结构
柏拉图根据人的本性和人们的社会分工,把人划分成不同的等级。他认为人的人性有三种,理性,意志和情欲。所以理想国有三个阶级,普通生产者,军人和统治者。
3、共妻制
财产上的共产,婚姻上的共妻。是柏拉图社会思想的一大特点,他认为财产的私有是造成“党争”的根源,故需共产。财产私有是由家事妻儿累赘所致,故需共妻。
匿名回答于2021-11-19 05:1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