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 2015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的长安区户籍适龄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外地户籍符合政策规定准入类适龄儿童。
初中:2021年小学毕业的长安区户籍少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外地户籍符合政策规定准入类适龄少年。
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附区级以上医院病例或其他有关资料),报户籍所在地街道中心学校核准备案,办理延缓入学手续
匿名回答于2021-03-06 16:4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