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条件的前提下,可以的: 1、在当事人已经申请领取了《出生医学证明》,但是尚未申报户口,而监护人提出更改孩子的户口本名字的前提下; 2、孩子申报户口时,应把本人《出生医学证明》上的名字登记在户口本的“曾用名”一栏,而更改后的名字,在其“常用名”一栏体现。 《国家卫生计生委、公安部关于启用和规范管理新版〈出生医学证明〉的通知》(国卫妇幼发〔2013〕52号): 三、建立健全有效工作机制 (二)严格信息变更。《出生医学证明》一经签发,签发机构对证件记载的信息原则上不作变更。对申请人申报新生儿出生登记欲变更新生儿姓名的,由户口登记机关按照《出生医学证明》记载的“姓名”办理出生登记后再按照有关规定为其办理姓名变更手续,将《出生医学证明》记载的新生儿姓名登记为曾用名。
匿名回答于2019-07-05 06:46:11
文中提到的问题是孩子上户口可以同时上两个名字吗?
回答是给孩子上户口不能同时上两个名字。按照我国公安机关关于户籍人口管理的相关规定,新婴儿在出生后,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业务时,只能在户籍信息上填写一个名字,做为法律认可的名。
匿名回答于2021-11-03 22:39:46
孩子上户口是不可以同时上两个名字的,中国法律规定,中国公民每个人都只能有一个姓名,并且名字不能特别怪异。必须要符合正常逻辑。还需要与与户口本一致。这个名字是需要在身份证上饭,名字也是身份识别的重要标志之一。而且名字一旦起完,上完户口后,除非特殊情况,一般是不允许随便更改的。
匿名回答于2021-11-03 22:44: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