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股子公司是指其公司出资或股份的50%以上被另一家公司所控制,但未达到100%。公司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上市公司规范化运作以及上市公司资产控制的要求,以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身份行使对控股子公司的重大事项监督管理权,对投资企业依法享有投资收益、重大事项决策的权利。同时,负有对控股子公司指导、监督和相关服务的义务。
二、特点
1、它不需要100%地收购被控企业的股权,甚至不需收购半数股权就能实现有效控制;
2、它不用通告被兼并企业当局和经过艰苦的谈判,只是通过购买股票,而通常可以分批购买,因此,实现控制手段最简单;
3、控股公司控制下的各个企业,在法律上都是各自独立的经济实体,它们同控股公司在经济责任上是完全独立的,相互之间没有连带责任。因此,控股公司中各企业的风险责任不会相互转嫁。
4、由于控股公司中各个企业都是独立的,因此需要各自申报纳税,所以存在双重纳税的可能。
此外,控股公司在组织上也较兼并公司松散。
若对子公司并不是100%的全资的话,那此时就只能说是控制子公司,这种情况下要求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控股在40%以上,但尚未达到100%。否则的话,就会构成全资子公司了。
匿名回答于2021-12-03 23:54:06
匿名回答于2020-07-12 16:37:26
匿名回答于2021-12-14 21:51: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