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交所按照《产权交易合同》的约定将受让方交纳的产权交易保证金转为产权交易价款。
没有约定保证金使用方式且受让方已支付保证金易价款的,北交所自受让方付款值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其已交纳的保证金原额予以返还。
意向受让方在交纳保证金后退出产权交易程序,且未出现违规情形的,经转让方同意,北交所将其已交纳的保证金原额予以返还。
产权交易中止或终结时,无涉中止或终结事项的意向受让方可以向北交所申请返还保证金。
恢复交易的,北交所应当及时通知各相关的意向受让方在5个工作日内重新交纳保证金。
匿名回答于2019-09-09 22:2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