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第7条规定:企业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一是劳动者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公民身份证号码、户籍地址及现住址。
二是用工形式,包括全日制用工、非全日制用工、劳务派遣等几种。
三是用工时间,即劳动关系建立的时间。
四是劳动合同期限,包括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除上述内容外,企业可记载与企业或职工有关的其他一些内容
匿名回答于2020-01-04 12:10: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