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4年召开的全国人大一届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结束了建国以来全国政治协商会议代行全国人大的职权,由《共同纲领》起着临时宪法作用的过渡状态,从此确立了社会主义政治体制,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奠定了基础。
1954年召开了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这标志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中国的确立。这个制度健康发展,人民当家作主就有保障,党和国家的事业就顺利发展;这个制度受到破坏,人民当家作主就无法保证,党和国家的事业就会遭受损失”。
匿名回答于2021-10-10 03:14:54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任期从1954年9月至1959年4月,共五年,代表人数一共一千二百多名,一共举行了五次会议,都在首都北京召开。其中第一次会议于1954年9月15日开幕,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并根据宪法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织国务院,选举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其他四次会议于1955年至1958年每年各举行一次。
匿名回答于2021-10-10 03:15:10
匿名回答于2021-10-10 03:2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