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是分开三次割让给英国的,分别割让的是香港岛、九龙和新界,时间也各不相同。
香港岛:1842年8月29日,清政府与英国签订不平等的《南京条约》(原名称《江宁条约》),割让香港岛给英国。
九龙:1860年10月24日,中英签订不平等的《北京条约》,割让九龙半岛界限街以南地区给英国。
新界:1898年6月9日,英国强迫清政府签订《展拓香港界址专条》(俗称“新界租约”,强行租借九龙半岛界限街以北、深圳河以南的地区,以及200多个大小岛屿,租期99年(至1997年6月30日结束)。
匿名回答于2022-08-25 05:55:23
1842年8月29日,英国政府同清政府签订了我国近代史上第一个不平等条约《南京条约》,其中第三条规定把香港割让给英国。
匿名回答于2022-08-25 06:0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