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简称“新”,首府在乌鲁木齐,1955年10月1日成立;
3、 广西壮族自治区,简称“桂”,首府在南宁,1958年3月5日成立;
4、宁夏回族自治区,简称“宁”,首府在银川,1958年10月25日成立;
5、西藏自治区,简称“藏”,首府在拉萨,1965年9月1日成立。
匿名回答于2022-10-25 22:16:18
匿名回答于2022-10-25 22:16:44
新疆分为南疆省和北疆省,内蒙古自治区东北部恢复热河省或改蒙满省,中部恢复绥远省,西部划归临近省,西藏一部分恢复西康省,广西恢复广西省,宁夏改西夏省,长治久安!
匿名回答于2022-10-25 22:24:50
自治区是中国行政区划之一,行政区划级别与省、直辖市、特别行政区相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省级行政区。是中国少数民族聚居地设立的省级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其地方政府在内部事务方面,会拥有比其他省级行政区来得高的自主空间。
自治区是在国家的统一领导下,以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为基础,建立相应的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由少数民族人民自己当家作主,管理本民族内部地方事务.民族自治区享有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和其他法律规定的民族自治权,这种制度称为“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中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
匿名回答于2022-10-25 22:1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