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 169-2004)和《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0)中的有关规定,依照《导则》附录A.1,确定风险评价等级。
(1)对照《导则》表3(易燃物质)和表4(爆炸物质),日钢生产过程回收的煤气对人体有害,而且属于易燃物质,属于重大风险源;
(2)日钢位于日照日照市岚山区的临港工业区,厂区周围是农田和滩涂,距居民住宅的最小距离800m(韩家庄),不属于环境敏感地区;
(3)《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适用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名录》中的化学原料及化学品制造、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与炼制、信息化学品制造、化学纤维制造、有色金属冶炼加工、采掘业、建材等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
匿名回答于2021-11-30 06:37:41
按环境因素评价结果,评定优先控制次序。列为第一级优先控制的重要环境因素应立即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制定环境目标指标和管理方案,或编制控制程序对其进行控制。应当注意:如果某一环境因素不符合环境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或当外部相关方关注的,也应列为第一级优先控制重要环境因素。
环境风险,指人们在建设、生产和生活过程中,所遭遇的突发性事故对环境的危害程度。
匿名回答于2022-07-08 00:0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