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心思齐网

检察机关的职能?


检察机关职能

一、检察机关职能介绍
人民检察院是国家专门的法律监督机关,与政府和法院并称一府两院,均由同级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其负责并报告工作。检察院通过履行批准逮捕、审查起诉、支持公诉等法律监督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和正确实施。具体职权包括如下七个方面:
1、对于叛国案、分裂国家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
2、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并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3、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4、对于监狱、看守所等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5、对于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6、对于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二、与法院、公安机关的关系
法院是国家专门的审判机关,在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后,在公诉人、辩护人(律师)平等参与基础上依法独立进行审判。未经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判,任何人不得被确定为有罪。
公安机关是国家侦查机关,承担发现犯罪事实,收集犯罪证据,缉获犯罪嫌疑人的任务。与检察机关同属控诉一方。
检察机关与法院、公安机关是代表国家参与刑事诉讼的三个机关,他们相互分工负责,相互配合,相互制约,一起完成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益,保护国家和人民利益的任务。没有检察机关的公诉,法院不得主动进行审判;没有检察机关的批准逮捕和审查起诉,公安机关不得逮捕、起诉任何人。检察机关对刑事诉讼过程中公安机关、法院诉讼行为进行监督,一旦发现任何违法事件,可以要求改正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匿名回答于2022-09-15 02:04:08


一、侦查监督 侦查监督是指人民检察院依法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进行的监督。

对国家工作人员履行职责的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刑罚执行监督、行政执法监督等……

匿名回答于2022-09-14 22:30:52


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主要职能是通过行使检查权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以及公民是否遵守宪法和法律进行监督。


其主要职责是:


(一)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


(二)依法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


(三)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的工作。确定检察工作方针,部署检察工作任务。


(四)依法对贪污案、贿赂案、侵犯公民民主权利案、渎职案以及认为需要自己依法直接受理的其他刑事案件进行侦查。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的侦查工作。


(五)对重大刑事犯罪案件依法审查批捕、提起公诉。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对刑事犯罪案件的审查批捕、起诉工作。


(六)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开展民事、经济审判和行政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


(七)对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监所派出检察院依法对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和监管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八)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依法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抗诉。


(九)对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在行使检察权作出的决定进行审查,纠正错误决定。


(十)受理公民控告、申诉和检举。


(十一)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犯罪预防工作进行研究并提出职务犯罪的预防对策和检察建议;负责职务犯罪的法制宣传工作;负责全国检察机关对检察环节中其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指导。


(十二)受理对贪污、贿赂等犯罪的举报,并领导全国检察机关的举报工作。


(十三)提出全国检察机关体制改革规划的意见,经主管部门批准后,组织实施;规划和指导全国检察机关的检察技术工作和物证检验、鉴定、审核工作。


(十四)对于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的问题进行司法解释。


(十五)制定有关检察工作的条例、细则和规定。


(十六)负责检察机关的思想政治工作和队伍建设。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依法管理检察官的工作。制定书记员管理办法。


(十七)协同地方党委管理和考核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的检察长、副检察长,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或不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任免;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免专门人民检察院的检察长;建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撤换下级人民检察院的检察长、副检察长和检察委员会委员。

匿名回答于2022-09-15 00:21:21


侦查监督。

侦查监督是指人民检察院依法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进行的监督。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此处的侦查机关应包括公安机关外,同样在某种情况下行使着侦查权的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军队保卫部门以及人民检察院的侦查部门。

匿名回答于2022-09-15 00:58:04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人民检察院职能主要有四大块:

一、刑事检察职能


1.审查逮捕。对公安机关侦查的案件、监察委员会调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对已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决定是否继续羁押。


2.公诉。对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监察委员会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决定提起公诉或者不起诉。


3.刑事诉讼监督。对公安机关立案和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对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对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4.刑事执行监督。对看守所的监管活动和刑罚执行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对司法局社区矫正执行活动否合法实行监督;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提请、审理、裁定、决定、执行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对强制医疗执行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5.控告申诉检察。对妨碍辩护人和代理人诉讼权利的控告,进行审查监督;对不服人民检察院不批捕、不起诉等刑事终结处理决定,不服人民法院生效刑事判决、裁定的申诉案件进行审查,确有错误的,进行监督纠正;办理刑事赔偿、司法救助等案件。


6.侦查权。刑事诉讼法修改草案规定,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待刑诉法修订后才能确定)

二、民事检察职能


1.民事诉讼监督。对人民法院生效的民事判决、裁定确有错误,或者民事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的,人民检察院可以向同级人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或者提请上级人民检察院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对民事审判中审判人员存在违法行为,或者民事执行活动存在违法情形的,实行监督。


2.支持起诉。对弱势群体依法维权有困难的,支持其提起民事诉讼。

三、行政检察职能

1.行政诉讼的监督。对人民法院生效的行政判决、裁定(俗称“民告官”案件)确有错误,行政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公共利益的,人民检察院可以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或者提请上级人民检察院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对行政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存在违法行为,或者行政执行活动存在违法情形的,实行监督。


2.行政行为的监督。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不行使职权的行为,俗称不作为、乱作为的,人民检察院可以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其纠正。这是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赋予的职能。

四、检察公益诉讼职能

1.行政公益诉讼。对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致使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人民检察院可以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职责的,人民检察院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2.民事公益诉讼。人民检察院对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在没有法律规定的机关和组织或者法律规定的机关和组织不提起诉讼的情况下,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对侵害英雄烈士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英雄烈士没有近亲属或者近亲属不提起诉讼的,检察机关可以依法提起公益诉讼。


3.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人民检察院对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犯罪行为提起刑事公诉时,可以向人民法院一并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匿名回答于2022-09-15 01:40:26


       第一检察部:

  承担刑事检察工作,从旧的业务职能划分上包括公诉、侦监、刑执,从新的业务类别上包括普通刑事犯罪、重大刑事犯罪、职务犯罪、经济犯罪、刑执。

      承担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未成年犯罪以及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开展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和预防犯罪;涉及到未成年人的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刑执。

      第二检察部:

  承担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工作。

  民事、行政案件的申请监督、提请抗诉、申诉;民事支持起诉工作;食品、药品安全、环境资源保护等公益诉讼。

       第三检察部:

      承担控告申诉、案管工作,接待和处理来信来访,受理公民控告申诉;承办国家赔偿案件、国家司法救助工作负责案件管理、监督等等。

         政治部:

        负责思想政治、组织人事、宣传教育、机关党建等工作。负责检务督察和警务管理工作。

         办公室:

         负责检察政务、机关文电、档案管理、机要保密等工作。负责检察技术信息和计划财务装备工作。

匿名回答于2022-09-15 07:32:22


人民检察院是国家专门的法律监督机关,与政府和法院并称为一府两院,主要职能是:通过履行侦查、批准逮捕、审查起诉、支持公诉等,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和正确实施。

匿名回答于2022-09-15 08:32:32


职能如下:

1、受理单位和个人的报案、控告、申诉、举报以及犯罪嫌疑人的自首;

2、依法对贪污贿赂犯罪案件、国家工作人员渎职犯罪案件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与侵犯公民民主

匿名回答于2022-09-15 19:10:17


相关知识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