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据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 第八条
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经审查,对符合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条件的家庭,应当区分下列不同情况批准其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一)对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抚养人的城市居民,批准其按照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全额享受;
(二)对尚有一定收入的城市居民,批准其按照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差额享受。
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经审查,对不符合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管理审批机关应当自接到申请人提出申请之日起的30日内办结审批手续。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由管理审批机关以货币形式按月发放;
必要时,也可以给付实物
匿名回答于2022-08-24 23:38:02
1、医保社保由当地乡政府兜底交纳。
2、每月由乡政府扶贫机构发放100元生补助费。
3、逢年过节得给节日补助金。
匿名回答于2022-10-23 01:30:55
1、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由政府兜底,个人不用缴纳;
2、有低保证可以申请残疾人困难生活补贴50元/月;
3、下肢残疾可以到户口所在地的社区或乡镇残联申请辅助器具;
4、可享受市内公交车优惠待遇。一、三级残疾证的补贴具体如下:
1、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为、一级、二级残疾人为每人每年800元,三级、四级残疾人为每人每年400元;
2、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60元;
3、残疾人职工工资及社保支出等费用可按双倍费用计入公司运营成本;
4,残疾人员个人从事劳务取得的营业收入,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批,予以免征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
匿名回答于2022-08-24 23:4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