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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哲学中,什么是“肯定”,什么是“否定”,什么是“否定之否定”?

一、辩证否定观



⒈肯定和否定。



任何事物都包含着肯定的因素和否定的因素。肯定是事物中维持其存在的方面,否定是事物中促使其灭亡的方面。肯定和否定也指事物发展过程中的肯定阶段和否定阶段。



肯定和否定既相互对立,又相互联系、相互渗透。二者不能孤立存在,各以对方作为自己存在的条件。在一定意义上肯定中包含着否定,肯定就是否定;否定中包含着肯定,否定就是肯定。



⒉辩证的否定观。



辩证的否定是事物的自我否定;辩证的否定有两个重要特征:它既是事物发展的环节,又是事物联系的环节;辩证的否定是“扬弃”,即既克服又保留;辩证的否定是事物发展中连续性和非连续性的统一,是辩证法的批判的革命的实质所在。



辩证的否定观与形而上学的否定观是根本对立的。形而上学的否定观认为,否定是从外部强加给事物的,是事物发展的中断,是否定一切。它的根本缺陷是,否认事物的自我否定,把肯定和否定绝对地对立起来。



坚持辩证的否定观具有重要的方法论意义。它要求人们对一切问题采取分析的态度,既不要肯定一切,也不要否定一切。辩证的否定观尤其是对于如何正确对待中国传统文化和外国文化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二、否定之否定



⒈两次否定和三个阶段。



任何事物的发展的完整的过程都要经历两次否定和三个阶段,即对肯定的否定和对否定的否定;“肯定-否定-否定之否定”三个阶段。



⒉否定之否定规律的基本内容。



首先,否定之否定规律从内容上揭示了事物自我发展、自我完善的过程;其次,否定之否定规律从形式上揭示了事物发展的前进性和曲折性相统一的道路。



事物的发展既是前进的又是曲折的,即事物发展的总趋势是前进的、上升的,而事物发展的道路是曲折的,这是由辩证否定的本性决定的。



坚持前进性和曲折性相统一,必须反对形而上学的“循环论”和“直线论”。同时,要求我们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要把坚定的信念和清醒的头脑结合起来。



三、否定之否定规律的特殊性



⒈否定之否定规律起作用的特殊性。



这一规律要在一个较长的过程中,在事物完成了一个发展周期时才能完整地表现出来。



⒉否定形式的特殊性。



不同性质的事物有不同的否定形式;同类事物在不同条件下也有不同的否定形式。



⒊曲折发展的特殊性。



曲折发展有两种基本情况:一类是“回复”或“复归”,这是事物的自我发展、自我完善的形式;一类是“倒退”,这是由特殊条件造成的、暂时的。

匿名回答于2020-04-01 14:4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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