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开垦林地,致使森林、林木受到毁坏的,依照《森林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依法赔偿损失;由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补种毁坏株数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树木,可以处毁坏林木价值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对森林、林木未造成毁坏或者被开垦的林地上没有森林、林木的,依照《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可以处非法开垦林地每平方米10元以下的罚款。
匿名回答于2022-11-21 20:47:18
退耕还林的土地私自重新耕种是违法行为,违反了《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林地私自耕种违法的依据:《森林法》第二十三条 禁止毁林开垦和毁林采石、采砂、采土以及其他毁林行为。禁止在幼林地和特种用途林内砍柴、放牧。进入森林和森林边缘地区的人员,不得擅自移动或者损坏为林业服务的标志。《森林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禁止毁林开垦、毁林采种和违反操作技术规程采脂、挖笋、掘根、剥树皮及过度修枝的毁林行为。
匿名回答于2022-11-21 22:34: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