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新发生的参保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领失业补助金:
1.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
2.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
2022年5月16日起,符合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可通过以下渠道进行申请:
1.我市社保自助终端机;
2.“深圳人社”、“深圳社保”微信公众号;
3.深圳社保个人服务网页;
4.各级社保经办窗口。
匿名回答于2022-07-26 02:44: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