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根据《JGJ 55-2011 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规定:生产单位可根据常用材料设计出常用的混凝土配合比备用,并应在启用过程中予以验证或调整。遇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重新进行配合比设计:
1)对混凝土性能有特殊要求时;
2)水泥、外加剂或矿物掺合料等原材料品种、质量有显著变化时。
匿名回答于2021-08-08 02:0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