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湖州市区中心城市、吴兴区和南浔区建制镇规划区内土地征收补偿实行区片综合地价,区片综合地价包括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二项,其补偿标准为:
(1)征收耕地(包括水田、旱地、菜地、园地、养殖水面、农田水利用地,下同)和建设用地补偿39200元/亩,其中土地补偿费18000元/亩、安置补助费21200元/亩。
(2)征收林地补偿27440元/亩,其中土地补偿费12600元/亩、安置补助费14840元/亩。
(3)征收未利用地补偿20000元/亩,其中土地补偿费9200元/亩、安置补助费10800元/亩。
2.湖州市区中心城市、吴兴区和南浔区建制镇规划区外征地补偿按产值倍数法计算,其补偿标准为:
(1)征收耕地和建设用地补偿30000元/亩,其中土地补偿费18000元/亩、安置补助费12000元/亩。
(2)征收林地补偿21000元/亩,其中土地补偿费12600元/亩、安置补助费8400元/亩。
(3)征收未利用地补偿15000元/亩,其中土地补偿费9000元/亩、安置补助费6000元/亩。
3.被收回国有渔业水域捕捞权渔民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35000元/人。
匿名回答于2021-02-27 22:0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