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降为霸,只因时代、形势不同而已,并非道德上有优劣之分。 是儒家给王霸之说赋予了道德的色彩。
汉元帝劝宣帝“陛下持刑大深,宜用儒生。”
宣帝作色曰“汉家自有制度,本以霸王道杂之。”
并感叹“乱我家者太子也。”
这里所谓霸王道,指以儒家宽仁待百姓,法家督责之术管理官吏。即有人说的外儒内法。 王霸之道各有其针对对象。以儒家宽仁待民不必多说。
法家督责之术多说几句。古时说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现代说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其实深究下去,自欺欺人而已。
不论古今,总有人能在法制之外,无关制度。因为这批人掌握的资源,权利远超常人,法律对其无可奈何。国家对这种人必须有制约之法。
法家看到了这一点,并发展出自己的一套督责之术,用来裁抑权贵。
无论儒法,都没教人走极端。宽仁,督责都要建立在律法之上。后世之人炫于名实,不顾实际。见识倒是不如汉初了。
匿名回答于2023-09-18 08:47:17
匿名回答于2023-09-17 05:06: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