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KV及以上供电电压的正负偏差的绝对值之和不超过标称电压的10%,20KV及以下三相供电电压允许偏差为标称电压的±7%,220V单相供电电压允许偏差为标称电压的+7%、-10%;系统无功功率不平衡是引起系统电压偏离标称值的根本原因。影响电压偏差的原因有:
(1) 供电距离超过合理的供电半径。
(2) 供电导线截面选择不当,电压损失过大。
(3) 线路过负荷运行。
(4) 用电功率因数过低,无功电流大,加大了电压损失。
(5) 冲击性负荷、非对称性负荷的影响。
(6) 调压措施缺乏或使用不当,如变压器分头摆放位置不当等。
(7) 用电单位装用的静电电容器补偿功率因数没采用自动补偿。总之,无功电能的余、缺状况是影响供电电压偏差的重要因素。
匿名回答于2023-09-21 16:59: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