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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市燃放烟花爆竹最新通知?

一、限制燃放区域


根据《丹东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规定》的规定,2023年丹东市主城区继续实行烟花爆竹限放管理,限制燃放区域为振兴区、元宝区、振安区、合作区范围内实行街道和社区管理的区域(不含各区所辖乡、镇及振安区金矿街道、太平湾街道)。


二、燃放时间规定


限制燃放区域内允许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为2023年1月14日(农历腊月二十三)至2月6日(农历正月十六),其他时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匿名回答于2023-09-22 00:57:15


1.

空气重污染橙色和红色预警期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2.

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按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有关燃放地点、燃放许可等规定执行。

3.

违反本通告规定,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

匿名回答于2023-09-17 08:0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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