匿名回答于2023-09-25 00:08:53
北周时本以奖励有功的战士,后渐及朝官。
隋置上柱国至都督凡十一等。初名散官,至唐始别称为勋官。定用上柱国、柱国等凡十二等,起正二品,至从七品。明又分为文勋十一阶、武勋十二阶,至清而废。
以上解释,你能接受吗?
匿名回答于2023-09-14 00:2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