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心思齐网

分封制井田制继承制宗庙制?

分封制宗法制遭到破坏井田制是分封制的基础,分封制是建立在井田制之上的,两者都是奴隶制存在的重要条件。两者的瓦解预示着奴隶制的消亡

分封制也称分封制度或封建制,即狭义的“封建”,由共主或中央王朝给王室成员、贵族和功臣分封领地,属于政治制度范畴。古代宗法制是分封制的基础,在家庭范围是为宗法制,在国家范围是为分封制。 中国古代帝王分封诸侯的制度。周灭商和东征以后,曾分封同姓和功臣为诸侯,以为藩屏。诸侯的君位世袭,在其国内拥有统治权,但对天子有定期朝贡和提供军赋﹑力役等义务。

井田制是我国古代社会的土地国有制度,商时有文字记载,西周时盛行。那时,道路和渠道纵横交错,把土地分隔成方块,形状像“井”字,因此称做“井田”。井田属周王所有,分配给庶民使用。领主不得买卖和转让井田,还要交一定的贡赋。领主强迫庶民集体耕种井田,周边为私田,中间为公田。而其实质是一种土地私有制度。(夏商西周,一切土地属于国家)

宗法制是按照血统远近以区别亲疏的制度。早在原始氏族时期宗法制就有所萌芽,但作为一种维系贵族间关系的完整制度的形成和出现,则是周朝的事情。 在宗法制度下,“天子建国,诸侯立家,卿置侧室,大夫有贰宗,士有隶子弟”(《左传》桓公二年),形成了系统而完整的制度。

匿名回答于2023-09-25 11:02:11


西周政治上实行分封制和宗法制,经济上实行井田制。因为本系列是概述,我就进行精炼的阐述,如果有喜欢的朋友,可以再进行更多的学习探索。

一、分封制

西周的地方行政制度是“分土封侯”制,或谓之“封诸侯,建藩卫”,简称“分封制”。所封诸王主要是王族、功臣和先代贵族的后裔,周王让他们建立诸侯国,拱卫王室。诸侯要服从周王的命令,向周王交纳贡税,并随从作战,保卫王室。

周初分封的重要诸侯国有齐、鲁、燕、卫、晋、宋等。齐国的首封者是太公望,姜姓,因辅佐武王灭商有大功而受封。鲁,首封者为武王之弟周公旦,因在京师辅佐成王,命其长子伯禽建国。燕,首封者是召公奭,姬姓,初都今北京房山区董家林一带,后迁蓟(今北京城西南),这里临近戎狄,为周的东北边区。宋,首封者为商纣王之庶兄微子启,以商丘为都成,统治商的部分遗民。

周朝起源陕西分封制使周朝巩固了统治,扩大了疆域。

二、宗法制

西周实行王位世袭制。宗法制是由原始社会末期的父系家长制演变而来的,是以嫡长子继承制为基本特点的权力分配制度。就周王室来说,周王为大宗,王位由嫡长子继承;其余诸子为小宗,分封为诸侯。在诸侯国内,诸侯为大宗,侯位由嫡长子继承;其余诸子为小宗,分封为卿大夫。卿大夫封地内,卿大夫为大宗,职位由嫡长子继承,其余诸子为小宗,为士。西周森严的等级,由此形成。

周王被视为天子元子,受天之命以君临人间,所以称“天子”。这是“君权神授”的概念。周朝确立的王位继承和权利财产分配制度,为后世许多朝代所袭用。由宗法制所形成的宗族制度和特权制度,对我国社会影响深远。

三、井田制

周朝规定,一切土地属于国王所有,即:“普天之下,莫非王土”。周王把土地分赐给诸侯臣下,受田者只能世代享有,不得转让与买卖,并要向周王缴纳一定的贡赋。

周朝的土地由奴隶主贵族强迫奴隶集体耕种。井田里有监工田畯等,负责监视奴隶劳动。那时候耕地阡陌纵横,如同井字,称为“井田”。井田制是奴隶主贵族赖以生存的经济基础。

公元前771年,申候联合犬戎,举兵攻周,杀周幽王于骊山(今陕西临潼东南)下,掳走褒姒,把都城丰、镐抢劫一空。诸侯们和申候拥立宜臼继位,这就是周平王,并迁都洛阳。至此,西周灭亡,东周建立。

西周的三大制度稳固了王朝的统治秩序,经济得以稳定发展。西周时期,农业有进一步的发展,青铜制造业和制陶业、纺织业都有所发展。西周有些青铜器的铭文,记载着封建贵族赏赐、赠送、交换、赔偿土地、奴隶或者其他财物的情况,也有记载战争的。这些铭文从不同程度反映了当时的政治和社会的一些重要情况。

匿名回答于2023-09-10 15:54:17


相关知识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