匿名回答于2021-05-13 20:30:02
"三舍法""是王安石于1071年10月在太学里创立。主要内容就是按照学生的素质和能力程度,将学生分为外舍生、内舍生和上舍生三个等级,在太学里进行分舍分级教学的方法,三舍考试评定成绩均用等第法。学生升舍有严格的标准,必须经过月考、岁考,成绩优良的才能依次升舍。
三舍法规定,初入太学的为外舍生,名额不限,后定为七百人。外舍生经过一年学习,成绩优良的升入内舍,名额为二百人。内舍生经过二年学习,参加更为严格的考试,成绩分为三等,优良的升入上舍,名额为一百人。
升入上舍的学生,学习两年后要举行毕业考试,将考试成绩和品行进行统合打分,学习和品行都被评为卓异的,由主判、直讲推荐,不需要经过乡试、省试就可以直接授官。
"三舍法"给太学带来巨大的变化,主要表现在校舍规模扩大,教师增加,学生人数增多。
教学内容更是出现翻天覆地的变化,这个是最重要的,太学开始采用王安石编辑的《三经新义》,停用已延续三百多年的《五经正义》,废弃"先儒旧说"。
建立考试制度,把养士和取士的职能统一于学校。学生的伙食费也相应地增加,几乎翻了三倍。太学制度趋于完备,面貌焕然一新,学术空气活跃,初步打开了教育改革的新局面。
1079年,太学里三舍法又有新的发展。宋朝中央政府颁布"太学学令"一百十三条,其中规定太学三舍选察升补之法。
此时太学规模进一步扩大,斋舍增至八十斋,太学学生总人数达到二千四百人,其中,外舍生二千人,内舍生三百人,上舍生一百人。
每月进行一次私试,每年进行一次公试。按照公试成绩,外舍生进入第一、二等的,再对行(道德行为)、艺(经术学问)进行考察,合格的升入内舍。
内舍生进入优、平二等的,也要参考行和艺的考察成绩再行升入上舍,考试采取封弥和誊录,同贡举法标准一样。
上舍生又分为三等,考试成绩再加上行和艺的考察结果都为优秀的被评定为上等,一优一平的被评为中等,三者都为平的或者是一个成绩为优一个成绩为否定的被评定为下等。
按照规定,成绩为上等的学生由皇帝直接下旨任命为官员,成绩达到中等的学生直接参加殿试,下等学生可以直接参加省试。
太学的学规也更加严密,分为五等,轻的关暇几月,重的前廊关暇,再重的迁斋,再重则关到"讼斋"里,再重则体罚。还规定五年不能达标毕业的开除其学籍。
1086年,10岁的哲宗继位,司马光入朝执政后"三舍法"遭到废除。哲宗18岁亲政后,太学里又恢复三舍升补法。
到宋徽宗时,全国已经实现州县兴学贡士,县学生选考升入州学,州学生每三年贡入太学。当时太学里有学生三千八百人,来自全国各地。任教职的多为名师,学校的学术空气非常浓厚,成为全国的最高学府。
1104年,宋政府全面停止科举考试,规定各州、县都采用"三舍法"贡士,并于第二年将"三舍法"在全国进行推广实行。
从这时开始一直到1121年,中间进行了五次贡举,都由学校届期的贡士直接参加殿试,这在中国教育史上是史无前例的。1122年宋朝又全面恢复科举制度,与太学的三舍考选制同时实行,互为补充。
匿名回答于2021-05-15 00:46: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