匿名回答于2019-10-05 10:39:41
匿名回答于2019-12-25 04:03:56
匿名回答于2021-06-04 16:21:42
学生退学或毕业离校时应缴回学生证,由学校统一注销后,给学生留作纪念,学生带着毕业证离校。对丢失或故意不缴者,视情况给予适当罚款。
学生证各栏内容不得擅自涂改,经审定的各栏内容需要更改,应持本人书面申请和相关单位、部门的证明材料,到学生处办理。
学生证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使用。新生学生证和校徽的发放在新生入学报到两周后开始办理。
不慎损坏学生证、校徽,现有本人交付书面补发申请,向学院领取“学生证补办申请表”,如实填写,经辅导员(班主任)签署意见,院办公室盖章,携带损坏的原件到学生处办理。
匿名回答于2021-06-05 20:37: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