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50334—2002 城市污水处理厂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本规范共分为13章,其中第1章为总则,第2章为术语,第3章至第9章为土建工程,第10章为沼气柜(罐)和压力容器工程,主要指金属罐体的制造,第11章和第12章为机电设备安装和自动控制系统工程,第13章为厂区配套工程,最后为附录。由于部分专业国家已经制定了相关的标准,本规范未加以叙述,直接引用。在执行本规范的过程中,同样要执行其他相关的规范标准。
【目录信息】
1 总则;2 术语;3 基本规定;4 施工测量;5 地基与基础工程;6 污水处理构筑物;7 污泥处理构筑物;8 泵房工程;9 管线工程;10 沼气柜(罐)和压力容器工程,11 机电设备安装工程;12 自动控制及监视系统;13 厂区配套工程。附录A 污水处理厂工程的单位、分部、分项工程的划分;附录B 污水处理厂工程各阶段验收。本规范用词说明。条文说明。
匿名回答于2023-10-02 04:41:41
环保验收,是环保设施的验收,污水处理厂作为环保设施,需要调试,运营一段时间后进行环保验收,现在是请第三方进行环保验收后,到生态环境部门进行备案,要求是投产一年内完成环保验收。
匿名回答于2023-09-21 16:5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