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南京条约》:
内容—
(1)割让香港岛给英国,赔偿英国白银2100万两;
(2)开放广州、厦门、福州、宁波、上海五处为通商口岸;
(3)协定关税,英国进出口缴纳的税款,中国需要同英国商定。
2、《五口通商章程》:
内容—
(1)承认英国享有领事裁判权;
(2)议定海关税率相当于值百抽五。
3、《虎门条约》:
内容—
(1)承认英国享有片面最惠国待遇;
(2)规定英国人可以在五口租地建屋,永久居住。
二、第二次鸦片战争中的不平等条约
1、《天津条约》:
内容—
(1)允许英法公使进驻北京;
(2)增加牛庄、登州等通商口岸;
(3)允许外国人到中国内地传教、经商、游历;
(4)外国商船可以在长江各口岸通行;
(5)中国向英国、法国各赔款白银400万两和200万两。
2、《北京条约》:
内容—
(1)增开天津为商埠;
(2)准许英法招募华工出国充当劳工;
(3)割让九龙司地区给英国;
(4)赔偿英法军费各增加至800万两。
匿名回答于2023-10-02 12:21:04
匿名回答于2023-09-20 08:35:04
马关条约和辛丑条约通过巨额战争赔款和割地,而且丧失掉大清国各种国家权力。沦为彻底的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
不平等条约是指有损国家主权的、在缔约国间权利、义务分配不公的国际条约、协定。
匿名回答于2023-09-20 08:35:11
也叫《江宁条约》《万国合约》,签订于1842年中英鸦片战争大清帝国战败之后,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不平等条约,标志着鸦片战争的结束,中国开始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条约主要涉及割地、赔款、开放通商口岸等等,大致内容如下:
(1)割香港岛给英国,英军撤出南京、定海等处江面和岛屿。
(2)清政府赔偿英国军费2100万银元。
(3)清朝政府开放广州、厦门、福州、宁波、上海等五处为通商口岸(史称“五口通商”),准许英国派驻领事,准许英商及其家属自由居住。
2、《马关条约》
也称为《马关新约》,日方称之为《下关条约》《日清讲和条约》,签订于1895年中日甲午战争大清帝国战败之后,标志着中国半殖民地化程度大大加深。条约主要涉及割地、赔款等,大致内容如下:
(1)中国割让辽东半岛(后因三国干涉还辽而未能得逞)、台湾岛及其附属各岛屿、澎湖列岛给日本。
(2)赔偿日本2亿两白银,开放沙市、重庆、苏州、杭州为通商口岸,允许日本在中国的通商口岸投资办厂。
匿名回答于2023-09-20 08:3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