匿名回答于2023-10-02 12:25:43
《辛丑条约》是中国清政府与英、美、俄、法、德、意等十一国外交代表于光绪二十七年(辛丑年)七月二十五日(1901年9月7日)在北京签订的不平等条约。《辛丑条约》主要内容包括:
(1)中国对各国赔款4.5亿两白银,并以关税和盐税等作抵押;
2)划定北京东交民巷为使馆界,允许各国驻兵保护,不准中国人在界内居住;(3)拆毁天津大沽口到北京汨线设防的炮台,允许列强各国派驻兵驻儿北京到山海关铁路汨线要地:
(4)清政府保证严禁人民参加反帝运动(5)外国认为各个通商章程中应修之处或其他应办的通商事项,清政府概允商议:(6)惩办“首祸诸臣”
(7))改总理各国事务街门为外务部,班列六部之前;
(8)清政府对德、日道歉,等等。
《辛丑条约》被认为是中国近代史上失权最严重的不平等条约,《辛丑条约》的签订,标志着中国已完全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
匿名回答于2023-09-27 00:02: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