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主要内容:
① 国家对教育有补助权与监督权;
② 将全国划分为数千个学区,设立学校委员会管理地方教育;
③ 对5-12岁儿童实施强迫的初等教育;
④ 在缺少学校的地区设立公立学校,每周学费不得超过9便士,民办学校学费数额不受限制;
⑤ 学校中世俗科目与宗教科目分离;等等
(2)意义:这是英国第一个关于初等教育的法案,其中最有意义的是强迫初等教育,标志着国民初等教育制度正式形成。该方案颁布后,英国初等教育发展迅速,到1900年,基本普及了初等教育。
匿名回答于2023-10-07 01:1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