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应坚持保护优先、整体保护、见人见物见生活的理念,既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也保护孕育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人文环境和自然环境,实现“遗产丰富、氛围浓厚、特色鲜明、民众受益”的目标。[1]
2019年12月26日,文化和旅游部官网发布《文化和旅游部关于公布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名单的通知》公布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名单。其中,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徽州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热贡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羌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武陵山区(湘西)土家族苗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海洋渔文化(象山)生态保护实验区、齐鲁文化(潍坊)生态保护实验区等7家入选。
匿名回答于2023-10-07 08:58:37
2.
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丰富,是当地生产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
3.
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有序,传承实践富有活力、氛围浓厚,当地民众广泛参与,认同感强;
4.
与非物质文化遗产密切相关的实物、场所保存利用良好,其周边的自然生态环境能为非
匿名回答于2023-09-27 02:43:14
匿名回答于2023-09-20 14:42: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