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目前的法律框架下,外轮理货由《港口法》规定,该法规定外轮理货实行行政许可下 的市场经济经营模式,但并未明确规定外轮理货属于强制理货。既然是市场经济,那么无论 是承运人或者是托运人只能通过契约与理货经营人建立委托理货合同关系。 在法无明文规定 的情况下,基于契约自由原则,当事人显然有权选择不委托理货经营人进行理货,这显然与
匿名回答于2023-10-08 14:20: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