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情况——非以结婚为目的日常消费性支出,应视为赠与,财产一经转移,对方无权要求返还财产。
法律并不调整恋爱期间好意施惠行为,在特定节日以红包形式给予对方520元、999元、1314元等特定意义款项,应视为赠与,赠与方无权要求返还。
日常生活中,在购物平台、餐饮、旅游住宿等消费应视为恋爱期间日常消费,赠与方亦无权要求返还
匿名回答于2023-10-21 16:31:05
匿名回答于2023-10-18 11:38:44
匿名回答于2023-10-18 11:39:19
双方在进行转账时应当明确转账的目的和意图,并在必要时签署书面协议,以避免发生纠纷。
匿名回答于2023-10-18 11:3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