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时汉族妇女婚姻习俗及组织。流行于广东广州、顺德、南海、番禺等地。据史载,这些地区的少女,二人或多人结为异姓姐妹者,称为结“金兰契”。她们相互依恋,誓不肯嫁人,即使嫁人,亦必久居娘家而不落夫家。有的被迫在夫家暂住数日,但严密设防,百般抗拒,不与丈夫同寝处。甚至有欲加害于强迫成婚的丈夫,致其于死者。
匿名回答于2023-10-22 17:42:10
解释 金兰:指友情投合,交谊深;契:投合;契友:情投意合的朋友。泛指结拜兄弟
出处 《周易·系辞上》:“二人同心,其利断金;同心之言,其臭如兰。”
例子 元·郑光祖《王粲登楼》:“当初老丞相曾与令尊老先生金兰契友,二人指腹成亲。”
用法 作宾语;指亲密的朋友。
匿名回答于2023-10-19 19:02: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