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征收人用房票自购商品住房,购房款原则上不得低于房票金额的85%,跨区域使用原则上不低于70%。房票使用期限及奖励情况:房票自出具之日起,有效期为45日,被征收人应在有效期内购房。
房票出具后30日之内签订购房合同的,按照原征迁协议约定的1:1安置面积给予每平方米200元奖励;40日之内签订购房合同的,按照原征迁协议约定的1:1安置面积给予每平方米100元奖励;逾期未选购房屋的,房票自动失效,继续按原协议约定进行安置。
匿名回答于2023-10-27 02:3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