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鹤”二字再三出现,却因其气势奔腾直下,使读者“手挥五弦,目送飞鸿”,急忙读下去,无暇觉察到它的重叠出现,而这是律诗格律上之大忌,诗人好像忘记了是在写“前有浮声,后须切响”、字字皆有定声的七律。
试看:首联的五、六字同出“黄鹤”;第三句几乎全用仄声;第四句又用“空悠悠”这样的三平调煞尾;亦不顾什么对仗,用的全是古体诗的句法。
这是因为七律在当时尚未定型吗?
不是的,规范的七律早就有了,崔颢自己也曾写过。是诗人有意在写拗律吗?也未必。他跟后来杜甫的律诗有意自创别调的情况也不同。看来还是知之而不顾,如《红楼梦》中林黛玉教人做诗时所说的,“若是果有了奇句,连平仄虚实不对都使得的”。
在这里,崔颢是依据诗以立意为要和“不以词害意”的原则去进行实践的,所以才写出这样七律中罕见的高唱入云的诗句。
沈德潜评此诗,以为“意得象先,神行语外,纵笔写去,遂擅千古之奇”(《唐诗别裁》卷十三),也就是这个意思。
匿名回答于2021-04-06 22:08:51
匿名回答于2021-04-06 22:0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