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处级,即副县级。在县(市、区)(副省级城市下辖县市区除外),县几大班子(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副职均为副处(副县)级,其中,县委有副书记、常委,县人大副主任(常务或第一副主任除外),县政府为副县长,县政协为副主席。另外,副县级干部在县(市、区)层面还有人武部部长、政委,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党校党委书记,公安局长,及其他享受副县级待遇的部门负责人。
匿名回答于2023-10-29 07:3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