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10月17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第32届大会通过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公约》第四章“在国际一级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明确由缔约国成员选举的“政府间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委员会”提名、编辑更新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急需保护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计划、项目和活动。
匿名回答于2020-01-25 09:04: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