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民、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可向所在行政区域文化行政部门提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项目的申请,由受理的文化行政部门逐级上报。
申报主体为非申报项目传承人(团体)的,申报主体应获得申报项目传承人(团体)的授权;
2、文化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申报项目进行汇总、筛选核定后,向同级人民政府提出申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申报评定暂行办法》第八条公民、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可向所在行政区域文化行政部门提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项目的申请,由受理的文化行政部门逐级上报。
申报主体为非申报项目传承人(团体)的,申报主体应获得申报项目传承人(团体)的授权。
匿名回答于2022-06-23 19:2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