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6年5月改称亳县人民委员会。
1968年8月19日成立亳县革命委员会。
1980年9月成立亳县人民政府。
1986年3月,经国务院批准,改亳县为亳州市(县级),隶安徽省阜阳地区。
1998年2月14日,经安徽省人民政府批准,收归省直接管辖。
2000年5月21日经国务院批准,撤销县级亳州市,设立地级亳州市,辖蒙城、涡阳、利辛三县及谯城区(原县级亳州市),时面积8394平方公里,人口520万。
匿名回答于2021-04-19 13:0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