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人民享有民主权利的广泛性。我国宪法第二章确认我国公民享有政治、经济、文化等社会生活各方面的广泛的民主自由权利。民主的真实性表现在: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有制度、法律和物质的保障。
表现认识:1) 我国人民民主专政国家的阶级构成是: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城市小资产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工人阶级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领导力量。
2) 人民民主专政的基础是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和城市小资产阶级,而主要是工人和农民的联盟。
3) 人民民主专政还包括无产阶级同民族资产阶级的联盟。
4) 人民民主专政是一种国家制度,是民主和专政的统一,在人民内部实行民主,对敌人实行专政。
5) 无产阶级专政,作为无产阶级掌握的国家政权,在阶级关系上,本来就包括民主和专政这两个方面的智能,我国的人民民主专政的提法,更鲜明地体现民主和专政的统一,它更强调“对人民内部的民主方面和对反动派的专政方面”的互相结合和人民民主这一主体,不仅在实际上而且在形式上直接标明了我国的阶级状况和民主性质,有利于在实际工作中防止误解和片面性,因而人民民主专政的提法是科学的,是具有中国特色的无产阶级专政。
匿名回答于2021-06-04 22:07: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