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条件是,因上学,毕业分配,工作调动,投靠亲属等原因将户口迁到外省市落户的原我市户籍人员,已返回我市居住生活,在我市有合法稳定职业,其中未婚或离婚满3年,且未再婚的,在我市具有本人或父母,子女名下合法稳定住所,可以申请本人在我市落户,有合法抚养权的18岁以下子女可以随迁。
匿名回答于2019-06-24 22:44:58